Lost in Sex-未满18不宜之博客 » 日志 » 色情广告的公开海报两枚
色情广告的公开海报两枚
Lost in Sex 发表于 2008-06-18 10:11:19
【风月场】色情广告
文/白小刺
香港是一个法律上禁娼的社会。但有不少法律空子可以钻,譬如香港的夜总会都是领取Night Club牌照的公开合法营业场所,但几乎无一不在暗中经营色情行当,所以称之为色情行业亦毫不为过。在公开经营的夜总会,嫖客、妓女不能象在妓院一样就地进行性交易。但若某位客人对某位小姐产生兴趣,需要其陪宿卖淫,便可以到柜台去为她“买(埋)钟”。另寻住处完成性交易,所支付的肉金为小姐私人收入。
摄于 九龙

深圳也是一个明令禁娼的社会,但由于市场旺盛需求的长期存在,色情业屡打不绝,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灰色产业链,大量的人员严重依赖这个行业所创造的价值生存。港人的跨境消费给深圳带来的经济效益,这个地下行业的存在已经成为了一种事实,派出所不打击了,公共言论不批评了,该行业的管理完全靠自身的潜规则和嫖客们的默契暗自进行。
摄于 下沙

来源|白小刺的博客-抓拍城市
收藏:
QQ书签
del.icio.us
订阅:
Google
抓虾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