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情广告的公开海报两枚

Lost in Sex 发表于 2008-06-18 10:11:19

【风月场】色情广告
文/白小刺

香港是一个法律上禁娼的社会。但有不少法律空子可以钻,譬如香港的夜总会都是领取Night Club牌照的公开合法营业场所,但几乎无一不在暗中经营色情行当,所以称之为色情行业亦毫不为过。在公开经营的夜总会,嫖客、妓女不能象在妓院一样就地进行性交易。但若某位客人对某位小姐产生兴趣,需要其陪宿卖淫,便可以到柜台去为她“买(埋)钟”。另寻住处完成性交易,所支付的肉金为小姐私人收入。

摄于 九龙 



深圳也是一个明令禁娼的社会,但由于市场旺盛需求的长期存在,色情业屡打不绝,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灰色产业链,大量的人员严重依赖这个行业所创造的价值生存。港人的跨境消费给深圳带来的经济效益,这个地下行业的存在已经成为了一种事实,派出所不打击了,公共言论不批评了,该行业的管理完全靠自身的潜规则和嫖客们的默契暗自进行。

摄于 下沙 

 

来源|白小刺的博客-抓拍城市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最新评论

发表评论
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, 娱乐、八卦, 文学、艺术, 体育, 旅游、同城, 象牙塔, 情感, 时尚、生活, 星座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